低保政策
一、什么是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簡稱低保,是黨和政府的重要惠民政策。是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差額補助的一種救助制度。實行“應保盡保、應退即退”動態(tài)管理機制。
二、申請低保的條件
根據(jù)《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guī)程》,凡持有開江縣戶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我縣低保標準(2022年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615元,農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415元)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可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三、申請低保的程序
(一)提出申請。以家庭為單位,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提出書面申請,也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申請低保時,申請人只需提供“一證一書”,即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填寫《社會救助申請及授權書》,并如實填報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程序。
(二)受理申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當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對材料齊備的申請應當予以受理。對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可以通過國家或地方政務服務平臺、各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tǒng)查詢獲取的相關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交。
(三)入戶調查。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對申請人家庭收入狀況和財產狀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村(居民)委員會協(xié)助調查,同時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委托核對機構,對低保申請人家庭及其成員的經濟狀況進行核對,并出具核對報告。經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不符合條件的低保申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當組織開展復查。
(四)鄉(xiāng)鎮(zhèn)審核。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當根據(jù)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情況,提出初審意見,并及時在村(居)委會設置的村(居)務公開欄公示:申請人姓名、地址、家庭人口,入戶調查情況,審核結果,擬保障人數(shù)和保障類別。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當將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結果、初審意見等相關材料報送縣級民政部門。公示有異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當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重新組織調查或者開展民主評議。調查或者民主評議結束后,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當重新提出初審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結果等相關材料報送縣級民政部門。
(五)資料審查。縣民政局部門全面審查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報送的調查材料和審核意見。
(六)入戶調查。縣級民政部門應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戶抽查;對單獨登記備案低保申請,以及在審核確認階段接到投訴、舉報的低保申請應入戶調查。
(七)縣級審核確認。縣級民政部門經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確認同意,同時確定救助金額,從確認同意之日下月起發(fā)放低保金。不符合條件、不予確認同意的,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在作出審核確認后,通過鄉(xiāng)鎮(zhèn)(街道)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八)打卡直發(fā)。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實行社會化發(fā)放,由銀行打卡直發(fā)。
?(九)審核確認權下放。審核確認權下放后,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低保審核確認權的主體。縣民政局負責對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實施低保救助審核確認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四、哪些對象可以單獨提出低保申請
1.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2.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我縣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3.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單獨提出申請,核算收入時只計算其個人全部現(xiàn)金、實物收入,以及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人應當給予的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低保邊緣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氐捅藴?.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家庭。
五、哪些家庭不屬于低保救助對象
1.家庭人均現(xiàn)金資產(含儲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價證券等金融資產(含家庭擁有的高檔收藏品)總價值超過當?shù)氐捅T聵藴?4倍的;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不含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經營性大型農機具、經營性房屋,價值超過當?shù)氐捅T聵藴?4倍的;擁有兩套以上(含兩套)產權住房且住房總面積超過當?shù)刈》勘U蠘藴?倍的;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企業(yè)法人代表,并正在從事經營活動,或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性活動的;
4.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并且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yè)或者從事勞動生產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低保審核確認和復核工作的;
6.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和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7.在監(jiān)獄內服刑人員;
8.人為閑置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
9.特困救助供養(yǎng)對象;
10.其他經縣級民政部門規(guī)定不能獲得低保的。
六、低保政策方面有哪些法律責任
1.從事低保工作的人員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應當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對因改革創(chuàng)新、先行先試,或信息核對障礙、救助對象失信等客觀原因出現(xiàn)失誤偏差,已經履職盡責且能夠及時糾正的,可以依法依規(guī)不予問責或免于問責。
2.采取虛報、瞞報、偽造等手段,騙取低保金,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有關信息載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對無理取鬧、采用威脅和暴力手段等方式強行索要低保待遇,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職責分工
縣級民政部門依據(jù)《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guī)程》開展低保審核確認工作,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低保的受理、初審工作。村(居)民委員會協(xié)助做好相關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將低保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xiāng)鎮(zhèn)(街道),縣級民政部門加強監(jiān)督指導。
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流程圖.JPG?